新一周期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共同责任机制,破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双重压力的难题,不断总结探索形成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潼南县新一周期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新一周期创建国土资源节约
集约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共同责任机制,破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双重压力的难题,不断总结探索形成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发的新机制。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要求,高举节约集约大旗,以法治精神推进“新常态”下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继续发挥创建活动的平台和抓手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基层政府和群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积极性,传递国土资源管理正能量,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工作新定位、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制度规定和推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目标要求。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积极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探索创新,完善指标标准体系,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提升资源利用能力水平,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实现节约集约资源四大目标:即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集约节约更加扎实有效;努力建成节约集约资源模范县。使全县上下资源节约意识明显加强,国土资源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资源节约率和合理利用率明显提高,国土资源保障发展的实际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定适合本县实际的指标标准体系
参照部、市指标标准体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细化、量化,形成适合本县实际、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并认真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二)强化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管理,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
抓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宣传、公告和实施,强化规划的法律效力,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所有用地、采矿审批符合规划要求。着力提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类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在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等方面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引导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切实落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在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部、市推进节约集约各项决策部署的同时,建立健全土地、矿产审批集体会审、现场勘察、预审评价、实地放样、跟踪督查、全程监控等管理制度,确保土地及矿产资源节约集约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四)强化节约集约工作措施
1、坚守红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
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制止乱占耕地行为,确需占用部分耕地的,依法报批后坚决落实先补后占;每季度开展一次核查和通报,对耕地保护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实施问责。同时,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抓紧实施建设用地复垦,确保补充耕地目标的完成。
责任单位:有关镇街 县相关部门
2、提高土地利用率
(1)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土地申报要严格落实“五个不报”:不符合土地规划的不报;没有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不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超过行业用地定额标准的不报;征地补偿安置没有落实的不报;没有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不报。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2)严格控制工业用地供应标准。按照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目录,建设用地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地区生产总值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确定用地规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复性、高能耗、高污染等项目,坚决不予供地。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3)严格工业项目投入审计。投资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项目是否与引进时要求一致,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及能耗要求,项目投入(含土地费用、建设费用、设备费用等)、产出、占地等是否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要求;二是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容积率、企业内部生活设施及行政办公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和投资强度等是否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要求;三是项目是否按经审批的规划方案及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进行建设;四是项目环保设施及其运行状态是否达标;五是项目是否在县内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及缴纳税费;六是项目业主是否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法》;七是项目生产建设过程中其它涉及的审计监察管理事项。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4)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坚持“一户一宅”和户均限额标准,宅基地审批须落实到户到地块,坚持“三公布”和“三到场”制度,防止违反规划,超出标准建设住宅。农民新建住宅原则上使用本村内的空闲建设用地、调剂宅基地和非耕地,鼓励原基地翻建或集中建设公寓住宅。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相关镇街
3、盘活存量土地
(1)加大存量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力度。进一步摸清全县闲置土地、空闲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的基本情况,查清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的具体位置和面积,建立存量土地动态档案,制定盘活存量土地的规划和措施,优先安排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急需用地的项目使用。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新城管委会 工业园区管委会 大佛景区管委会
(2)提高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统筹城乡,依法有序开展旧村整合示范工程、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撤村并居、撤村并点集中建设农村居民社区,整合土地资源,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对农村分散的空闲地、闲置地和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整合开发。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相关镇街
4、加强矿山企业日常监管
落实矿山年检和储量统计,强化“三率”指标考核,对“三率”不达标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并暂停延续审批。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生态恢复保证金缴纳面达95%以上,缴纳金额达到应缴纳数的95%以上,并督促落实开发治理措施。在重点矿山企业开展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活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县安监局 县财政局
5、抓好矿权整合工作
关闭取缔达不到最小采矿规模和禁采县内矿山,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县安监局
(五)完善评价监督机制,加大土地利用监管力度
1、建立土地利用评价机制。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成绩突出的在年度目标考核中予取予以加分,对出现违法用地“一票否决”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土地开发进度、投入产出率等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并实行评价结果与土地供应相挂钩。工业项目建成后,投资强度、产出强度未达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除不能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企业要按规定补缴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县国土房管局 新城管委会 工业园区管委会 大佛景区管委会
2、切实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土地执法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县矿产监管共同责任实施办法,明确县有关部门,各镇街、各村级组织责任,密切配合,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体系。同时,充实执法队伍和装备,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建立起发现-制止查处-报告备案-拆除责任制,对典型违法用地、非法探采矿产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使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制止率达100%,较大以上违法案件立案率、结案率达到90%以上,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率达到90%以上,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规范。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县安监局 相关镇街
(六)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
科学制定方案和创建活动各阶段的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会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 县新闻中心 县广播电视台
(七)创建活动过程中,定期对各级成员单位分解任务,对完成情况进行督察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察室 县国土房管局
(八)创建活动过程中,定期对指标标准体系相关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及时更新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5年3月底—4月中旬)。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创建活动指标体系,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活动,落实政府主导、国土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创建责任机制。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中旬—8月中旬)。各单位根据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对照创建指标标准体系,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整理各项台帐资料,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8月上旬,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未达到创建标准的,各相关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达标,确保达到部、市创建活动考核指标要求。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8月中旬-8月底)。对照部、市考核指标标准和本县指标标准,逐项进行自测自评,及时整改和完善不足之处,形成创建活动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和国土资源部创建活动办公室,同时向国土资源部创建活动办公室申报评审验收,正式做好迎检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节约集约国土资源模范县活动,既是对我县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一次全面考验,也是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既是一项重大的专项行动,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把创建活动作为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成立潼南县国土资源集约节约模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潼南县国土房管局办公室下,向毅兼任办公室主任,邱全能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地、矿产节约集约管理办法,进一步制定完善用地标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管理职责。
(三)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创建活动办公室要制定宣传方案和创建活动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对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创建活动办公室,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四)稳步推进,及时总结。本次创建活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指导之下,在完成创建活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研究探索符合我县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的新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