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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收支业务管理的制度6篇【完整版】

时间:2023-06-28 17:15:02 来源:网友投稿

收支业务管理的制度一,收取班、团费1,班、团费采用一学期收取制,收取的金额根据本学期的活动而定2,收取时间在约开学第二周,在本班活动确定之后3,收取之后由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支业务管理的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收支业务管理的制度6篇

收支业务管理的制度篇1

一,收取班、团费

1,班、团费采用一学期收取制,收取的金额根据本学期的活动而定

2,收取时间在约开学第二周,在本班活动确定之后

3,收取之后由生委保管

4,班费与团费各自分开,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共用,达到一种协调互补的作用

二,支出制度

1,任何班委在购买班用品后,需以收据或发票报销,且得在收据后面写上用途及经手人

2,为了节约支出,若支出需超出一百元以上,则需向生委讲明其用途,以最合理的方式购买班用物品

3,班级开展活动,经办人必须事先做好预算,经班委会讨论后方可开展活动。

4,每次活动结束后,经办人要将费用整理好,拿相关收据后方可在生活委员处报销,生活委员也把活动的所有开支都公布于全班同学

5,班委在报销时,生委则需记录,以便以后核查

6,班费的记录要规范,应具体。包括日期、支出用途、经手人、金额等。

三,公布制度

1,常规情况下则一个月有生委做一份班费和团费的支出表,以便同学及时了解费用的支出情况

2,若在一个月内班内无大金额支出,则会把支出表推迟到下个月一起做

3,每个学期结束后生委要向同学做一次费用支出报告,把整个学期的费用向同学公布。

收支业务管理的制度篇2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规范财务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财务支出,是指个人款项支付、单位款项支付。

个人款项支付包括费用报销和预借款;单位款项支付包括养老、医疗、市场、行政等外部往来单位款项支付。

三、操作流程及审批权限:

医院付款流程及审批权限表:流程及权限控制点预借款填制借款单或申请单费用报销单位款项支付经办人会计经营单位主管总经理董事长出纳整理、粘贴单据填写报销单(附发并填写报销单据审批审批票、合同)单笔金额超过30000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单笔金额超过50000元,须报董事长批准。

支款(现金支出10000元以上,开具支票或网银转原则上提前一天与出纳预约)帐★有特别规定的支出,具体签批流程按照第四项第(三)款执行。

四、具体管理办法:

(一)个人款项支付包括费用报销和预借款两种形式。

1、费用报销

(1)费用报销应由经手人亲自办理,逐级审核签批后,出纳方可支付款项。

(2)职责:会计主要对单据的内容完整和金额的真实性、单据是否合法、填写和粘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计划内用款进行审核;各社区主任主要对报销业务的真实性、金额及其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总经理主要是对单据的内容、金额是否合理进行审核;出纳在支付或报销时,应再次核对金额票据等项目,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负责人或总经理咨询反映。

2、个人借款

(1)个人借款是指将款项预先支付给个人办理业务的情况。

(2)发生预支款项时,经办人应先填写《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金额、借款人、借款用途及日期等内容后,按照上述审核程序办理。

(3)出纳支付个人预支项目款项,登记现金日记帐后,应及时将借款单报财务处冲账。

(4)经办人报销时,应按照上述审核程序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出纳根据借款与实际支出的差额,多退少补。手续完善后,出纳将原《借款单》退回经办人,个人借款流程结束。

(5)责任人预支款项经济业务完成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持票据冲销个人挂帐。

财务应对此予以及时督促,原则上财务对前借款款项未销帐的责任人不予以办理新的借款业务。

借款除备用金外,经催促仍未结清的,财务部应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回借款款项。

(二)单位款项支付包括养老、医疗、市场、行政等外部往来单位款项支付。

1、外部往来单位款项支付:

(1)对该类型下发生的结算项目原则上应有经营单位与对方签署的正式合同。

(2)款项结算采用经营单位与对方单位直接结算,但由我方经办人办理。

月结货款的,则由供应商办理审批手续(填制支付单据,粘贴送货单、入库单等)。

(3)初次办理业务时,经办人应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财务处,由财务对复印件内容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后,按上述审核程序对项目内容、结算金额、结算条件进行审核和监督,合同原件存财务部备案。

(4)对单位付款但结算项目完成后或接近完成时才能获得发票的情况,财务应先以预付形式办理款项结算审核支付,按对方单位挂“预付帐款”科目核算,待经办人将反映项目内容的发票及其他(如:购买设备应有固定资产验收单、工程项目应有竣工结算(对方单位提供)及工程竣工验收单(我方单位提供)等单据,按正常审核程序审核后交财务,财务结转预付帐款。

对已取得付款单位发票请求付款的情况,责任人应将发票附在付款申请单后按照审核程序请求付款;若付款购进商品需办理验收手续的还应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物资入库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于相应发票后按照审核程序请求付款。

(5)对单位结算项目支出原则上应采用转帐结算方式。

对单位结算以现金支付限于零星、不经常发生、且金额在5000元以内。

如:购置少量办公用品、零星采购支出和个人预支对单位业务办理款项支出等方面可以用现金支付。

(6)对单位结算的财务审核,先由会计审核付款事项的相关单据与合同及帐面往来挂帐金额是否相符,审核单据是否合法等。

(三)有关支出的特别规定

1、招待费支出

(1)各经营主体请客吃饭,金额在1000元内有经营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超过1000元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方可。

(2)财务对于招待费报销单据应认真进行核对,对招待事宜、发票金额、开支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招待业务单位,各部门作陪人数,应把握支出尺度。

经营单位接待,作陪人数不超过3人,接待标准不超过100元/人,总经理接待,接待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掌握,总费用预计超过300元/人须经董事长同意。

2、差旅费支出

(1)中心及医院人员出差,凭单位负责人签批的会议、学习通知或邀请函,方可到财务办理差旅费借款手续;无相关通知或邀请函的人员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书”,并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准。

手续不齐全者,财务部可以拒绝借款及报销差旅费;对于大型会议及大金额(超过5000元)费用的出差要有总经理签准。

(2)差旅费的报销票标准、管理办法暂按下列规定执行:

A、员工市内出差一般乘坐公共汽车。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需经负责人批准确;未经负责人批准乘坐飞机的,一律按相应的硬卧火车票价予以报销,超额部份自理。

B、出差人员无论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或轮船一般不报销“高价票”,特殊情况报经总经理批准。

(3)凡属于会议出差学习培训的,报销人在借款款项和费用报销时,应将会议通知、培训通知以及单位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的相关资料交财务审核后借款/费用报销。

其中,到外地参加省内、外工作会议的人员,由会议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的,按会议标准据实报销,不再报销食宿费用。

3、医疗纠纷赔偿医疗纠纷赔偿费用,1万元以内须单位负责人签字支付,1万元—3万元须总经理签字支付,3万元以上须经董事长签字方可支付。

(四)支付凭据要求

1、对报销票据,责任人应将之分类汇总后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然后分项填写费用报销单。

(1)责任人应先将票据分类汇总后再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如:交通费、招待费、办公费等,且同一类中除招待费外同样面额的应粘贴在一块,而对于招待费按每次发生额分次粘贴,并应另附纸(注明:不要直接写在报销单上)注明时间、请谁及费用发生原由和共同消费人等。

(2)票据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时,必须粘贴整齐并注明票据张数;责任人费用同时涉及自己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应分别粘贴汇总票据,分别单独进行审核。

(3)其中如差旅费等多人共同发生支出后,统一报销的,均应由所有出差人本人在报销单栏签名。

(4)责任人根据粘贴好的原始凭证粘贴单分项填写费用报销单,并持费用报销单开始审核程序,费用报销单必须按格式分项填写,不得涂改。

2、对报销和购买等票据要求必须是合法票据,能够反映业务内容,对白条收据类原则上财务应不予报销。

3、对借款单责任人应填写签名,借款事由和借款金额等内容。

4、对于付款后才有发票的,付款审请单应填写申请部门、经办人、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及开户行、付款事由、合同及预算执行情报况、有无发票、本次申请额度和付款方式等内容;以后付款时,应在付款申请单上注明合同总金额、已支付金额和本次申请金额。

5、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销及款项支付,财务有权将之退回要求责任人重新粘贴、填写、纠正和补齐,否则财务不予以办理业务。

6、审核过程中任意环节审核发现错误,责任人应重新填写,并按审核程序重新开始办理。

7、同一类费用涉及多个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审核时须有各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以对各自部门发生费用内容和金额确认。

8、对票据的大类支出金额、报销等应附清单于票据后。

实际报销金额小于票据金额的,责任人应在票据上注明实报金额多少,责任人实报金额只能小于和等于票据金额而不能超过票据金额。

9、签出支票,出纳应另设查帐薄,注明日期、用途、支票类型、票号、对方单位等内容进行登记。

现金支付时,支付凭证上一定要注明实际支付金额,并由领款人签名。

五、其他

(一)出现本制度未包含的特殊情况,应暂时按照公司财务的规定办理,再另行制订具体处理协法。

(二)以前颁布的制度、规定中,有与本制度规定不同的,以本制度为准。

收支业务管理的制度篇3

一、本制度主要内容确认财务收支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本制度的主要内容为财务收入、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财务开支的申请审批程序;财务开支的支付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报帐管理规定。

二、财务收入的审批原则根据各类收入的经营、承包合同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收入预算指标,报资产部审核,汇同相关部门核定后承公司领导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三、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

1、根据《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公司实行“一支笔”的审批管理办法。

除重大开支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外,公司董事长负责财务收支审批工作,同时实行预算资金授权审批制度,在一定限额内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财务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原则。

各管区、部、部门的财务开支一般应在预算管理范围内的项目、额度中进行列支;未列入预算的开支,应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3、财务开支采用事前审批的制度,坚持事前审批控制与事后审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财务各项支出(含借款),原则上实行事前审批控制制度(特殊项目除外),经办人在费用开支前,必须填写“用款申请单”进行请示,按程序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上报用款申请单的,必须先行口头请示,如同意办理,事后要进行补办。

用款申请单应写清楚用款事由、预算金额等。

用款申请单作为借款及付款的依据以及会计凭证附件。

事前审批应履行下列程序:

⑴报帐员领取备用金,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按程序报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审批用款申请单;

⑵开支在5000元以下的,各管区、部在预算范围内的项目,由经办人按程序报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审批用款申请单;机关各部门则由经办人按程序报总经理审批用款申请单;

⑶开支在2万元以下,由经办人按程序报总经理审批用款申请单;

⑷开支在5万元以下,由董事长审批用款申请单;

开支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行政办公会决定,并审批用款申请单;下列支出项目不履行上述事前审批程序:工资、奖金、节日补贴、福利费、离退休生活补帖、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执行合同开支、税金、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托收电话费、水电费,按照相应的会议纪要、制度、合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需另行填写用款申请单。

日常发生的金额较小的零星开支是否需要报用款申请单,由总经理具体掌握。

4、坚持财务收支审批控制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

5、坚持财务收支逐级审批原则。

财务收支事项审批时,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层次进行审批,即先下级、后上级。

6、严格审批制度,厉行节约目的,坚持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

三、财务开支申报的具体审批程序经办人以用款申请单形式上报的申请,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履行用款申请的审批程序如下:

⑴报帐员领取备用金,报帐员申请—管区、部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

⑵开支在5000元以下的,各管区、部在预算范围内的项目,经办人申请—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机关各部门,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批;

⑶开支在2万元以下,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批;

⑷开支在5万元以下,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由行政办公会决定,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

⑸开支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

四、财务开支的支付程序财务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支。

履行开支审批的具体程序:

⑴金额在2万元以下:各管区、部的开支,经办人申请—管区、部的部门负责人—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定期编制汇总审核表—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机关各部门的开支,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各管区、部的开支,经办人申请—管区、部的部门负责。

⑵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人—管区、部主要负责人—定期编制汇总审核表—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机关各部门的开支,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

五、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

1、审批人员在行使财务收支职权时必须维护公司和全体职工的利益;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各项规定和开支标准,执行公司内部有关费用开支的规定。

2、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必须依照国家法规和制度实行监督。

对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会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公司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由公司领导作出书面决定。

3、集团部门负责人和管区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或管区的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审核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4、集团副职领导对于所分管的业务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审核签字,负业务领导责任;

(五)董事长或授权人对各类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六、财务报账管理规定

(一)、财务报销凭证的要求

1、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⑴、税务机关监制的在有效期内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建筑业、服务业等所开具的发票。

⑵、由政府主管部门自行管理,不套印税务机关的统一发票监制章的专业发票,如: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货、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以及当地财政部门监制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事业性基金票据和收款收据。

⑶、部门自制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的各种款项发放表、现金支出单及收款收据等。

2、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⑴、基本要求:内容真实可靠、项目填写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涂改、挖补、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⑵、具体要求:

a、外来凭证是单位开具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指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是个人的,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单位自制的,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b、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c、因公出差在外取得的住宿发票,必须开具住宿人姓名、住宿日期、住宿人数、单价、金额及开具单位的公章等。

d、凭证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不能简写或漏写;“品名”栏内原则上不能填写诸如“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之类;“数量”栏内不能填写“一批”,购买物品种类较多时,可按照上述方式开具,但必须附物品清单,应注明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并加盖售货单位公章;合计的金额大小写要一致;开票人、开票日期必须填写完整。

e、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本身具备复写功能凭证除外),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应使用注明有报销用途的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f、部队收据、一般收款收据、单位内部往来收款收据、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收款收据不能作为在成本列支的支出凭证。

g、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h、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流通量,尽量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付款,收款单位的银行户名必须与发票公章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二)公务借款要求、

1、单位公务借款。

指各部门为完成正常的管理、开展业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项借款。

2、工作人员个人公务借款。

指工作人员个人为完成正常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种借款,包括因公出差、进修培训、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借款。

3、其他借款。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其他因公借款,包括零星购物、各项周转金等借款。

4、公务借款审批手续:各管区、部的公务借款须由部门或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单据),经部门负责人、管区或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方可办理;集团各部门公务借款须由部门或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审签后方可办理。

借款单上必须注明借款时间、事由、金额、借款人和审批人签字等。

5、以现金方式支付、额度超出1万元以上的借款,须提前一天与财务部联系,以便备款。

6、对借款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如果借款人有尚未结清的借款,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办理下次借款业务,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7、日常的费用支出一般在十天内进行报账;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天内应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20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三)财务报销程序

1、要报销的单据事先按照用途大致分为汽车费、差旅费、招待费、办公用品、维修费、书籍资料费等类别,并填写相应的报销单,附上用款申请单,经上述签批手续后交由财务人员,并与财务人员当面核实票据是否符合要求、所支付的金额与报销单据是否相符。

2、差旅费报销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出差人的姓名和事由,若是外出开会的请后附会议通知,外出考察费用要有考察的项目和具体的内容。

3、财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

财务部门严格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及上述财务审批权限和各部门的预算办理会计事务,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收支一律不予报销。

(四)财务报销时间安排

1、各管区、部每月1日—9日、11日—19日、21日至月份终了的前一天为报帐时间,报帐员在10日、20日和月终必须将开支情况汇总交到财务部门。

2、集团机关人员每月报帐截止时间为月终前2天。

3、如遇报帐截止时间为非工作日时,则截止时间为非工作日的前2天,报帐员要在非工作日的前1天上报有关的资料。

收支业务管理的制度篇4

第一条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规定和《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章程》,我会对2014年9月5日通过的《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的第三、四条进行了修改,并经2017年4月第一届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予重新公布。

第二条 会费是促进会日常办公和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重要经费来源,全体会员有义务按标准及时缴纳会费。

第三条 年度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 100元。

(二)单位会员: 10,000元。

(三)理事单位会员:100,000元。

(四)常务理事单位会员:150,000元。

(五)副理事长单位会员:200,000元。

(六)自愿多交者原则上控制在300,000元以内。

第四条 会费收取办法

(一)会员一般于每年10月1日前交当年度会费。

(二)新入会会员应于批准入会后1个月内交会费。

(三)会员交会费可以一年一交,也可以二年或者三年一交,还可以将本届五年的会费一次性交齐。

(四)会员如有困难或遇特殊情况,可以缓交或者免交。

(五)会员缴纳会费,一般应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寄促进会财务部。财务部收到会费后,应当出具国家财政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五条 会费使用范围

(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促进会举办的工作会议等有关活动支出。

(二)组织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培训和发布退役士兵人力资源及地方用工信息经费。

(三)专题调研、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经费。

(四)促进会常设办事机构日常办公经费。

(五)促进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

(六)其他必要开支。

第六条 会费的管理监督

(一)会费收入全部纳入促进会财务统管,不得搞账外账。

(二)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三)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填报会费收支情况。

第七条 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生效。

第八条 本办法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收支业务管理的制度篇5

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及有关法规制度等,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拨款。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等。

财政补助收入的取得,必须经过审批手续,单位必须以预算形式申请报批,教育局根据相关规定的定额、定项进行核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以下达部门预算的形式拨付。

2、非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及按规定收取的其他各项收入等。

其收入必须按照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设收费项目,应以预算形式申请报批。

其中: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其他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食堂净收入等。属于专项资金收入应依据教育局安排的专项经费项目编入预算,以预算的形式报批。其他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合法程序操作。

第二条 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三条 单位组织收入必须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四条 单位的各项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1、事业支出,即单位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日常工作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2、其他支出,包括单位除事业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捐赠支出、资产处置损失等其他各项支出。

第五条 单位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实行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经费支出审批,由财务部门归口统一管理。

1、人员经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报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

3、专项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用途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内容进行审核,重大项目的执行须分级负责,集体审核,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

第六条 经费支出审批程序

一、人员经费支出部分

1、基本工资(含长休费)、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由人事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核准,财务造册后人事复核,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2、社会保障费。由人事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按上年单位及个人工资总额、社保部门规定的相关缴交比例核算,经社保部门核准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长期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及津贴补贴等,根据财政部门核准的预算执行,财务部门造册制单,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4、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支出。人事部门根据政策核定,财务部门根据人事部门核准的相关书面通知执行,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5、教工子女托费由人事部门审核,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二、公用经费支出部分

1、公务费支出。公用事业费、差旅费、印刷费、清洁费、其他办公费等,应当做好相关的控制措施,总务部门做好核准,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业务费支出。实验材料费、教育活动费、业务进修费等,相关部门根据发展需要,做好相关的审核控制,业务部门核准,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设备购置费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图书设备购置等。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相关的部门审核控制,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总务部门实施采购。财产保管员做好验收入库,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涉及政府采购项目,按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实施。

4、修缮费支出。零星修缮费、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等。使用部门提出修缮申请,总务部门核准,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总务部门组织实施。全年工程预算五万元以上(含五万)的项目,必须办理工程项目申报审批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相关的申报审批程序实施。

第八条 项目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实施,按项目计划进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九条 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

第十条 单位负责人授权审批,被授权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按审批程序行使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第十一条 单位对于重大事项的经济业务与大额资金支付的款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决策的意见。

收支业务管理的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收支业务管理,规避债务风险,规范收支业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支出业务。

第三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二章收入业务

第四条纳入本制度的收入包括:

(一)根据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认定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

(二)不作为单位收入但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具体包括国有资产有偿出租收入。

第五条本单位收入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归口管理。

第六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设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

会计岗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会计法,做好记账付账报账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组织日常会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认真执行会计制度、

按时做好记账、算账、保障工作、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妥善保管财务账簿、会计报表及资料、保守财务秘密;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出纳岗位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安全;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完成闭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一)财会科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收入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

1、制定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2、全面掌握本单位各业务部门的收费项目,做好收费许可证的年检,确保各项收费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涉及收入合同协议签字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务部门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帐,严禁设立账外账;

4、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收入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完整地记录,反映单位的收入业务;

5、加强对收入业务的分析和对账工作,根据收入预算、所掌握的合同情况对收入收取情况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定期与业务部门进行对帐,判断有无异常情况。

6、加强对收入业务的检查,包括定期检查收入款项是否及时、足额缴存到规定银行帐户,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二)业务部门在涉及收入的相关文件或合同协议签字

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务部门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帐。

第七条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一)依法征收政府非税收入。严格按照国家、省财政部门下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中的收费项目和省、市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超范围、超标准、超期限征收。

(二)编制征收计划。业务部门依据上年征收情况编制本年度征收计划。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财会部门汇总、编制收入预算,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财政部门。

(三)政府非税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取得收入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票据,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坐支。

第八条加强票据和印章的管理。

(一)票据、印章实行专人、专账、专柜管理。

(二)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不得开具虚假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或者其他票据互相串用、替代。

(三)票据应当按照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

(四)票据使用完毕,票据保管人员要按顺序清理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票据存根保存期限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由票据保管人员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票据销毁手续。

第三章支出业务

第九条支出的主要内容:

事业支出是指单位开展各项体育事业发生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专项支出;

第十条经费支出管理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遵循“谁经手、谁负责”,所有经费支出必须坚持“事前报告、一事一结、及时报账”的原则。经手人、科室单位负责人对发票和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室对报账手续和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岗位设置与职责

日常办公用费归口部门为办公室;

各项比赛活动费归口部门为群体科和竞赛科;人员经费归口部门为财务科;物资经费归口部门为综合科;

第十二条科室经费报销一般程序:报账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粘贴原始凭证,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含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科室、单位领导审批签字。

第十三条原始凭证(即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具备以下要素: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及编号;填制和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报销原始凭证须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发票没有明细的须附凭证附件;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的须附P0S机刷卡凭条。对要素不齐全的票据,财务有权不予受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制度是单位内部收入、支出及债务管理的基本制度。单位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单位收入、支出工作,提高资金收支的效率与效果。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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