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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会议制度【完整版】

时间:2022-06-29 15:3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会议制度【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煤矿安全会议制度【完整版】

 

 煤矿安全会议制度 一

 会议时间:每月 6 号之前(特殊原因除外)

 二 主持人:矿长 三 参加人员:矿各单位、驻矿单位及项目部技术员以上人员参加,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及办公室业务人员。

 四 每月矿安全办公会由安全办负责组织,并通知神新公司安监局派人参加会议,进行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五 会议内容包括:

 1 全矿安全情况汇报:

 (1)安全办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及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2)安全办通报上月各单位人员不安全行为的次数,并进行原因分析,安排本月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重点; (3)安全办通报上月体系检查考核情况,颁发流动红旗;

 (4)各部门汇报上月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排本月安全工作重点; 2 安全办形成会议纪要并公布。

 五 会场纪律 1.参会人员不得无故请假,有事不能到会者,必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并委派人员参会。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确保会场秩序。认真听会,并做好记录。

 3.关闭通讯工具。会场禁止吸烟。

 4.对无故不参会人员,处以 100 元的罚款,并进行通报批评。

 5.由安全办负责会场签到工作,记录与会人员到会情况。

 六 会议具体要求 1.安全办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矿领导、矿属单位、驻矿单位,并报公司安监局存档。

 2.对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必须认真落实,并在下次会议上对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15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

 总

 则 1

 为规范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实现矿井本质安全,根据国家及神新公司有关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结合 XX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工培训贯彻“按需施教,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学用结合,保证质量”原则。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做到持证上岗。

 3

 职工教育培训主要包括:安全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外委培训。

 4

 本办法适用于 XX 煤矿在册员工、新入矿员工、外委施工单位在本矿的作业人员。

 二

 管理机构与职责 1

 矿长是安全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主管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安全办主管全矿安全培训工作,经营办具体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矿成立员工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小组:

 组

 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副总工程师 成

 员:经营办、综采队、项目部、机运队、通风队、洗选厂、生产办、安全办、体系办、调度室、综合办的党政负责人及职教专职人员

 2

 经营办负责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操作证件的

 管理与发放、内业资料的整理及培训档案的建立,做好培训记录等日常管理工作。

 (1)

 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年底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并及时编报年度培训计划与实施计划; (2)

 及时选送学员参加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并协助教育培训中心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3)

 组织本单位在册员工、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4)

 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管理工作,原件由经营办统一保存,作业人员上岗时持扫描复制件。

 3

 各区队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技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的实施并做好培训记录。

 4

 安全办负责全矿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各区队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入井安全资格证》、《入井牌》的办理。

 三

 培训资源投入 1

 每年矿里的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集中统一按不低于工资总额的 2.5%提取,并划入教育培训经费账户,由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管理、支付。矿里支出的培训经费,根据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后,到教育培训中心报销。

 2

 矿设立安全培训教育室,隶属经营办管理,主要使用单位为安全管理办、经营办,主要承担新进矿员工培训、“三违”人员待岗培训及其它培训任务。

 3

 培训教师选择实行内部聘用与外部聘用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根据培训内容选聘矿内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对个别工种可根据需要委培或请进教师讲授。

 四

 培训管理

 1

 所有入井作业和参观实习的人员,必须学习入井安全知识,了解有关事故发生预兆、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以及井下自救、互救和急救的基本知识。

 2

 通过对员工培训,所有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持“入井安全资格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

 培训教师要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做到一课一备。要结合实际,把事故案例分析充实到培训内容中,充分利用课堂培训、现场实物模拟操作培训、电化教育培训、多媒体、动画、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培训,减少教师重复培训劳动,提高培训效率,力求达到良好效果。

 4

 每期培训根据培训人数由经营办确定培训地点,安全办公室、电教室、区队会议室是矿职工培训的主要地点,区队级培训一般在本单位会议室组织进行。各培训教师按照培训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培训结束后,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对学员实行闭卷考试。

 5

 职工参加教育培训期间,各单位应保证职工的学习时间。同时所有培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内容完成培训任务,如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6

 针对外委施工单位人员服务时间短、流动性大的特点,为加强外委施工单位人员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外委施工单位用人情况,对外委施工单位人员入井安全培训上岗证实行抵押金制度。抵押金标准100 元/每证,退证全额退还抵押金。

 7

 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职工工种变动,必须进行转岗培训。

 8

 因公司每季度内举办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习时间。

 9

 各单位要及时报送需办理各类安全证件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

 10

 内培教师要按照矿培训要求提供教案、试卷、考试成绩台帐等内业资料,所有内业资料一律使用 A4 打印纸(特别说明试卷使用 A4双面打印纸),并报送经营办。

 11

 把安全培训与安全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比武、安全文艺宣传等活动,使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达到人性化、实效化的要求。

 12

 对于每期的培训,培训教师、时间、操作等具体事宜按照培训实施计划执行。

 五

 分层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1

 新上岗的员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

 2

 新上岗员工岗前矿级培训主要针对如下内容:

 (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2)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救互救和急救的方法; (5)

 有关事故案例。

 3

 新上岗员工岗前区队级、班组级培训如下内容:

 (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4)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5)

 本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6)

 有关事故案例。

 4

 员工应按国家及分公司的有关安全培训规定自觉参加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其他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每年对员工再培训如下内容:

 (1)

 新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两级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及上级领导指示精神; (2)

 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

 矿、公司历年事故案例; (4)

 其它需培训的安全知识。

 5

 各区队要设专人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培训,保证按时参加矿年度培训计划,同时对员工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以及国家企业制定的安全法规。其中 :

 (1)

 施工作业规程 ( 技术措施 ),开工前保证每人不少于 2 小时的学习时间,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执行规程签字制度。单项工程施工工期超过三个月时,每季度要进行再培训; (2)

 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人员要求每半年培训一次,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国家企业法规每年全员性培训不得少于一次。

 6

 要充分重视班组安全教育工作:

 (1)

 班组长要严把人员关,对未经培训 、无证上岗人员有权不接收,并作到岗位到位,不串岗、不脱岗,强化当班人员安全意识,确保当班安全生产; (2)

 班组长要经常在本班内进行“三不伤害 ”和自保互保意识方面教育,对当班安全情况从人员素质上、工作面条件上要有充分的

 心理准备,并要有良好的应变能力; (3)

 班组长布置当班人员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注意事项,杜绝违章蛮干。

 7

 开展事故案例分析讲座 (1)

 通过定期开展事故案例分析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案例分析作为一项制度性、经常性工作加以实施。

 (2)

 安全办要经常注意收集整理同行业、本单位、兄弟单位发生的采、掘、机、运、通等方面的典型事故案例,绘制事故草图,制作图片、幻灯或牌板以方便日常案例教育使用。

 (3)

 事故案例分析讲座根据全年安全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全矿全员(包括外委施工单位)的事故案例分析讲座由安监处具体安排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期事故案例宣讲。

 (4)

 各单位要利用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日经常性的开展案例教育。区队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事故案例分析、宣讲,要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反“三违”、查隐患、堵漏洞,确保实现无隐患下作业。

 (5)

 制作的案例宣传教育牌板要摆放在员工办公活动比较集中的场所,通过对这些事故案例的学习,使员工及时受到安全警示教育,敲响安全警钟。

 (6)

 对本矿发生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组织追查分析,从现场管理、技术装备、人员培训等方方面面进行剖析,提出改进意见,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7)

 各单位要在会议室等场所将事故经过、事故现场图片进行展出,使广大员工能够了解本区队、本单位和本公司最近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应吸取的教训。

 六

 激励措施 (1)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培训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培训计划,积极配合做好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

 (2)员工必须服从本单位的各类培训安排,按时按规定参加学习,凡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旷工论处。

 (3)培训教师要认真备课,对培训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给予 200元罚款。

 (4)严格考勤制度管理,对无故迟到、早退的学员,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无故旷课一次罚款 100 元,旷课连续三次取消培训资格,并以旷工论处。违反课堂纪律、刁难教师、情节特别严重者,一律按“三违”处理。

 (5)培训人员要认真听课,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在教室内接打手机、大声喧哗,违者罚款 100 元。

 (6)对于单位内部举办的“入矿安全培训”、“三违”培训、“作业规程培训”等考试中发现考试作弊的,对作弊人罚款 100 元,对帮助作弊人罚款 200 元,工作人员帮助应试人作弊的,以违章指挥处理。

 (7)对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进行强制性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如经过培训仍不合格者,在册员工给予调离本岗位(转岗)或待岗处理,短期务工人员辞退。

 (8)对于安全资格证和特种岗位作业证培训考试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费自付,补考仍不合格者,本次培训费自付,取消其上岗资格。

 (9)煤矿单位要严把用人关,对未经培训的无资格上岗证人员不得安排上岗。凡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对责任人以违章指挥处理。

 (10)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对于在安全技术及管理体系培训考

 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给予 100-500 元的奖励。考试不及格或未达到考分要求的人员罚款 50-100 元。

 (11)对于安全意识淡薄或对本安体系掌握甚少的员工,对其再培训,如经过再培训仍不合格者,在册员工给予调离本岗位(转岗)或待岗处理,短期劳务工辞退。对在本安体系运行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

 (12)本安体系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宣传体系相关知识,了解员工对本安知识的掌握程度,采用现场提问或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对掌握不好的员工罚款 50 元/人,同时处罚本安体系兼职专管人员和厂、队、办党政领导各 50 元/人。

 七

 培训效果评价 1

 每期培训完成后,经营办组织从学员中征集培训效果评估表对培训效果进行综合的评估,并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2

 培训效果评价包括培训组织、培训课程设置、考务管理、培训工作人员工作态度评价,还有培训教师业务水平、培训考核及工作态度的评价。

 3

 经评估对培训组织不好、课程设置不合理或考务管理存在问题的要制定改进措施,便于下期培训改进完善。对综合评价低的培训教师今后不予聘用。

 八

 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 经营办应建立各类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包括: 1

 培训基本资料:培训管理制度、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实施计划、培训总结或绩效评估报告等;

 2

 每期培训班必须有如下资料:培训班实施计划、考勤表、培训课

 程安排表(或培训内容)、教案、培训教材或资料、试卷及成绩、培训绩效评估报告等; 3

 建立培训管理台帐,台帐要详细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以及培训成绩等; 4

 经营办保存矿长资格证、助理级以上管理干部安全资格证复印件,原件由本人保管;特种作业操作证由经营办统一保管,本人持扫描复制件上岗。

 九 其他未尽事宜执行神新公司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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