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唐家秘书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思想汇报 发言稿 申请书 述职报告 自查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规章制度 > 正文

危重患者相关制度

时间:2022-07-12 10:3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重患者相关制度,供大家参考。

危重患者相关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生效时间:

 2011 年 10 月

 修订时间:

 20 19 年 12月

 一

 定义

 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

 基本要求

 1

 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如: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是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等。

 2

 上述诊疗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抢救时,经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

  经管医师在抢救的同时必须报告科主任。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并安排专人协调抢救事宜。

 4

  科室应及时向医务科提供抢救真实情况,包括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并指派专人书写抢救记录。

 5

  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

 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据实补记。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6

  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7

  器械科负责全院生命急救类设备的分布和调配使用的应急预案。

 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

 20 20 年8 8 月

  一、认真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三级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建立完善各专业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预案。

 二、危重患者的抢救,执行《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三、危重患者收治原则上应以主要病情责任科室为主,出现两个及以上重要脏器衰竭或损伤,危及患者生命的,原则上转入重症医学科进行进一步救治。

 四、患者入院后病情发生变化,出现危及生命的病情超出所在科室诊治范围的,应及时联系相关科室会诊,参与会诊医师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会诊意见,意见一致后尽快转入相应科室。确因病情复杂,难以确定转诊科室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讨论确定。确定原则:

 (一)首先考虑危及患者生命首要病症所属专业; (二)内科危重患者需要手术时,如病情允许则转入相应手术科室进行手术治疗,如涉及多个手术科室,原则上应首先考虑危及患者生命首要病症所属专业。如病情危重不允许转科的,仍在内科科室保守治疗; (三)经会诊讨论仍难以确定转入科室的,由医务科根据专家会诊意见决定收治科室,任何科室不得推诿、拒绝。

 五、转诊科室一经确定,转入科室会诊医师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协调确定床位,转出科室迅速完善本科工作,保证患者及时、安全转科。

 六、确定转诊科室后,如转入科室以各种理由拒绝收治患者,延误患者治疗,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当事人及科主任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如因此引发

 医疗纠纷,则拒绝转入科室为纠纷责任科室,当事人为医疗纠纷责任人,根据《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理。

 七、经积极救治,转入患者病情缓解,无危及生命征象者,应及时转出; 八、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患者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同时,不得因抢救而忽视规范操作和传染患者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医疗事故和交叉感染。

 九、凡遇重大抢救、群死群伤、集体中毒、涉外抢救、特殊人物的抢救及传染病疫情暴发或卫计委、卫生局的紧急呼叫时,医院全体职工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安排,准备待命,随叫随到。院内急诊接收的突发群体损害危重患者,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临时安排进行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与抢救和收治患者。

  急危重症患者管理标准与制度

  生效日期:

 2011 年 10 月

 修订日期:

 20 20 年8 8 月

 加强急危重症患者管理是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关键。建立危重患者管理体系,是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全方位的、科学的、系统的管理,是对急危重症患者的关键环节进行管理。

 一、急诊管理 (一)

 急诊医师接诊危重病人时,应立即接待和处置病人,做到先抢救后付费。从患者进院到开始处置时间≤5 分钟,急诊抢救患者立即处置。急诊危重患者会诊到达时间≤10 分钟。

 (二)

 急诊医师在处置病人时,如遇有疑难急诊患者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汇报,或请相关专科医师会诊,严格落实急诊患者的会诊制度。特别是针对多系统疾病和复合伤及需要多学科协同抢救治疗的患者,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按规定参加会诊,不得互相推诿。

 (三)

 收治患者有不同意见时,上报医务科和总值班,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决定收治至适当科室,收治科室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互相推诿。

 (四)

 重大抢救、突发医疗事件及特殊事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必须到场指导。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以便协调全院进行抢救。每例危重病人抢救结束后均要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本次抢救的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以利提高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

 (五)

 加强急诊科技术质量的管理。急诊科应加强包括“三基”在内的各种急救技术培训,使每一位急诊科医生都能熟练处理急诊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并能熟练掌握气管插管、除颤、CPR 以及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和转运以及监

 护仪、呼吸机的使用等。医务科每年一次定期组织医务人员急诊知识、急诊技术操作和急诊科应急能力的培训和检查。

 二、住院管理 (一)住院时急诊医师应与病区医师进行面对面交接班。

 (二)患者到达病区的处置时间主要有以下规定:危重患者立即处置;危重抢救患者会诊到达时间≤10 分钟。诊断不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危重患者经治医师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科间会诊未解决问题的,随时报请院内会诊;危重患者抢救到场时间≤5 分钟;危重患者抢救记录 6 小时内补记;首次病程记录 8 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 24 小时内完成。死亡病历讨论时间≤1 周、尸检病历≤ 2 周。

 (三)科主任主持的危重、疑难患者科间或院内会诊,应由相关专业同级人员参加。对危重患者,尤其是 ICU 患者的多科协同抢救,办公时间相关专科至少要派主治及以上医师参加,非办公时间由值班医师参加。

 (四)每例危重病人抢救结束后均要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本次抢救的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以利提高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

 (五)科主任要加强科室的管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科主任将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上,严防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

 故,减少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对危重患者,科主任要积极主动做好科间配合和协同抢救治疗,不允许出现互相推诿和延误治疗等情况。

 (六)规范医技科室检查项目,明确危重患者辅助检查出报告的时间,凡经治医师在检查项目申请单上注明危重病人绿色通道字样的,B 超、心电图现场出报告;常规化验 60分钟内出报告;X 线、CT 半小时出报告。检验科急诊检验项目必须满足临床要求,不得推诿。

 三、目标管理 (一)要求急诊科统计各项指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危重患者入院至接诊时间、确定影像等辅助检查至出报告时间,并作为危重患者常规统计指标纳入质量管理要求。对所有的死亡病历均在院内和科内做好讨论、分析和总结工作。

 (二)对上述各项指标定期进行分析,对影响上述指标的关键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危重病人的抢救管理制度和流程,进一步提高危重病人管理的水平和抢救能力。

 附流程图:

  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制度 生效日期:

 20 20 年8 8 月

  一、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及时完成急救诊疗工作。

 二、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需要住院急救的危重症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对凡无亲属及当时未带现金或经费手续的急症抢救病员,有关科室先抢救后补办经费手续,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三、 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优先住院。

 四、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机制,各专科留有一定的住院急诊病床,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专科病房进一步治疗。

 五、急诊观察室、抢救室收住需要在急诊临时观察及抢救的患者,待病情明确或病情稳定后,需专科住院治疗的转专科住院治疗,急诊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72 小时。

 六、各住院病房不得以各种理由拒收急诊患者住院,严禁院内各科室、各专业间相互推诿、扯皮而延误抢救时机。

 七、在收治病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时,双方应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汇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医务科或总值班根据病情有权确定收治科室。

 急诊患者入院制度 生效日期:

 2011 年 10 月

 修订日期 20 20 年8 8月

  一、急诊科实行 24 小时就诊,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急诊科出、入口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有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住院绿色通道、护送设备及专人护送。

 三、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方便和引导患者入院,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清楚明显。

 四、凡急、危重病人接诊后严格按照各项抢救程序做好急诊抢救工作,陪同并护送病人做必需的检查。对严重颅脑

 外伤、胸腹联合伤、大出血等病人在抢救的同时做好术前一切准备,必要时送入手术室。危重病人电告病房做好床位准备及抢救的准备工作,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协助办理入院手续,护送入院。

 五、护送患者时应注意安全、保暖、人文关怀,途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保持输液、用氧及各管道通畅,对外伤骨折患者注意保持体位,减少痛苦。

 六、传染病人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送入病房后要进行终末消毒。

 七、送入病房后,应向病房医务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如病情诊断、用药处置、生命体征、辅助检查、各管道通畅情况。

 八、接待病人、家属的咨询、问讯,指导医院路线、方向。

  急诊留观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

 2011 年 10 月

 修订日期2 20 0 20 年8 8 月

  一、凡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必须输液或观察的病人,可留急诊科观察、治疗,观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72小时。

 二、遇有专科性较强的病人治疗时,医师应根据情况收住专科。如专科无床,留观中需请专科会诊,以指导处置,并与专科联系,一旦有床,各科应优先安排住院转专科治疗;

 如病情好转,患者应遵医嘱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医院。

 三、急诊科医生、护士应对留观室所有病人进行交接,详细了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治疗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四、责任护士对所管病人做到“十知道”,并完成所管病人的治疗、护理、相关检查及记录等。危重、特殊病人的转科由责任护士护送并与病房护士交接。

 五、加强对儿童、年老、体弱、昏迷及意识不清病人的管理,交待家属 24 小时内必须有专人陪护;床头挂有防意外伤害的警示标识牌,使用床档;躁动不安者四肢约束带约束,以防坠床等意外事件的发生;患儿床旁不放置热水瓶,以防碰倒发生烫伤。

 六、对有精神症状的患者尽可能放在单人房间,房间内不得有锐器等危险物品,以防自杀或伤及他人。

 七、严格执行护理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按时巡视病房。

 八、严格遵守毒麻药物管理制度,杜绝不安全隐患。

 九、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知识的宣传,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查除不安全隐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应急事件的处理。

 十、保持地面清洁干燥,必要时放置“防滑警示”,以防病人摔伤。

 十一、加强急救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的管理,时时处于应急状态,以确保急救措施的顺利实施。

 十二、严格执行留观病历记录有关规定。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生效日期:

 20 20 年8 8 月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特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范畴按照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一)、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患者实行 24 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二)、送入急诊抢救室的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三)、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相关科室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四)、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五)、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如有发现推诿患者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对患者抢救的影响程度,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

推荐访问:危重患者相关制度 危重 患者 制度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