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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带来的治理难点8篇

时间:2023-04-29 11:00:08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带来的治理难点

  

  陌生人组成的社会是多元的、百花齐放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独立、自由、平等的,是只有客观的契约、没有主观的身份意识的。不存在先入为主的问题,重视的是做到了什么。不会凭优越的身份地位能说会道而无视、甚至践踏别人的利益。

  熟人社会肯定是相对独立的,也肯定只有也只能有一个中心。大一统的社会有一个大中心,小圈子、小社会有一个小中心。但,不管大小是什么中心,在这个中心的四周由近而远贵贱强弱、富贫多寡已经确定。这种确定不像陌生人社会那样是依据开放、效率、公平、竞争等规则,是动态的。它的确定是封闭的、静止的,有的甚至是可以世袭的。也就是说,一旦主要是权力介入而不是规则介入,人们主要受权力有形和无形的支配而不是受规则有形和无形的支配,那么,这个熟人社会就已经形成。人治重于法治、权力大于法律的特征势必难以动摇。

  这样的熟人社会显然是缺少活力、创造力、发展的动力的,发展便很缓慢、甚至倒退。但,人们可以活得安逸、没有风险,可以做到大家一起穷,可以做到穷大方、穷有理、穷讲究、穷折腾,可以让大家穷得一起有志气、穷得夜郎自大、穷得还虚荣心很强。

  当然,不管甚么,都各有利弊。关键在于这种社会对甚么人、什么事有利,保护什么人、什么事的利益;对什么人、什么事不利,不保护什么人、什么事的利益。熟人社会保护的是维护现状、满足现状的既得利益者,因为干和不干、干多和干少都一样,保护的当然是懒惰和不思进取、不求上进的人,维护的也是平庸之人的利益。陌生人社会鼓励平等竞争,当然有利于强者、有本领的人,也有利于勤奋、勇敢、能吃苦耐劳的人。

  我们可以做两样社会的比较:

  陌生人社会需要的是自己努力、需要自强、需要自己不断超越自己。主要是自己在跟自己较劲、自我完善,与别人的成功不排斥,反而能相互得到鼓励。对别人的成功多的是一份尊重和由衷的祝贺,而很少心生嫉妒和邪念。对那些兢兢业业、塌实肯干的人也会心怀理解和感谢之情。

  熟人社会

  需要的是别人,主要需要人帮,尤其需要贵人(有钱有权之人)相助,需要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或好友,所谓“朝里有人好做官”。由于主要不是自己去努力,对别人的成功多生不屑、不满和嫉妒之心。对别人又骂又恨,轮到自己照干不误。因为他自己也知道,不是自己不干,只是因为没有机会,愤怒的是轮不到自己干。那种老实人,如“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人是永远吃不开的——干了活还会被人鄙夷、瞧不起。其整个社会都弥漫着一种挥散不去的邪气,弥漫着一种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的气息。这一点是必须要勘破的,非亲身深入体会,非能尝其沉痛。

  陌生人社会有契约意识,对事不对人,做事做人是讲理的。即使发展到无论甚么程度,也是有底线坚守的,是按着道理做事。熟人社会骨子里好利害而不问是非,所谓的讲情面只是一张皮。其社会中人很容易被人利用、很容易背叛,而且利用和背叛所支出的成本、付出的代价很低,被人操纵、被人支配所支付的价

  位也很贱。中国熟人社会的历史是盛产汉奸的。因此,如果你足够强,送货上门者也会多到趋之若鹜。因此,这些人做人做事也就没有底线,是先做事后找借口不管结果。这样的话,熟人社会中的人所养成的人格很多是卑贱的。在实践中,这种卑贱和寡廉鲜耻往往还畅行无阻、有利可图。所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因此,熟人社会的诚信本身就是个很大的问题、根本的问题。

  熟人社会做人的颜色是灰色的,不是黑白分明的,那么,团结当然比原则重要、人缘比做事重要、一团和气比是非分明重要。于是,在权力和利益面前,在不平等、有等级差别的熟人文化里,本来平等意义的团结便降为下级对上级的献媚、妥协、让步,变为不敢坚持真理和实事求是;变为上级对下级的不屑、不在乎和粗暴干涉。这些,从宋江身上都可以看到。这样的话,毫无疑问,它压制了更多的人,而且,更是极大地提高了其他人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的成本,人们更难实事求是。比如,“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典型的有等级差别的熟人社会的产物。在陌生人的社会里,这是不可想象的。

  熟人社会的文化虽然封闭,却着眼长远。它考虑的是“山不转水转,水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考虑的是以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变化,用的是变化的眼光。它瞻前顾后,呈现的是动态。陌生人文化虽然开放,但它考虑的是契约、是彼此能够合作所必有的前提条件、是干好一件事必备的各种要素。考虑更多的还是做好眼前的这件事,而不是如何通过做这件事表现我怎样做人、以后怎样再去和人交往。它是人让位事,侧重在事上,不是事让位于人,侧重在人上。呈现的是静态。一个封闭而动,一个开放而静,把无数这些人和事聚起来,则一个简单而混乱,一个复杂而井然有序。

  熟人社会因为在人上用力,把人(尤其是掌权的人)当作工作的对象,很容易向陌生人社会里的有权人渗透,施加自己的影响(虽然这种影响大多不是什么好影响)。陌生人社会因为在事上用力,把做事漂亮当作追求的对象,它很难对熟人社会的掌权者施加自己的影响(利益不同,虽然这种影响大多是好的、正面的、普适的、可以提到桌面上的)。因此,做事做得好的人是最适合在陌生人社会生存的,能混、会混、懂心计、会琢磨人、迎合人的人最适合在熟人社会生存。

  陌生人社会是多元化社会,是“自己牛,也能让别人牛,而且不能让别人不牛,是都能牛”的社会。而熟人社会做不到这一点:有一个人牛,绝不能有第二个人和他一样牛。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其实,人要得不多,就那一点点。绝大部分人要的就是一个机会。给别人机会,未必就一定伤害到自己,自己牛和别人牛也可以同时存在。

  因此,那些敢于活在陌生人社会里的人,在认可别人牛的前提下,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同样也能牛起来的人,这样的人不论成败都是值得尊敬的。真正的会做人也就是能闯过陌生人社会陌生关的人,能够受到陌生人认可、赞誉的人。会在陌生人社会做人、习惯在陌生人社会与人相处的人是与人平等相处的人、不拿架子做人的人、真实本色的人。这样的人当然是真会做人——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在熟人社会里的所谓会做人是假会做人:一旦那个架子没有了,真是应了“落架的凤凰不如鸡”这样的话。熟人社会的所谓能行、有本领的人往往是把熟人社会那一套行之有效的东西如七大姑八大姨、找靠山、拍马屁、狐假虎威、欺软怕硬、恐吓骗人等等拿到了陌生人社会。他一开始当然能容易成功(不平等竞争),但是,即使一时成功、表面威风,实则不堪。这样的成功无疑难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过不了多长的日子,便会繁华不再,慢慢自己就归于沉寂了。

篇二:“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带来的治理难点

  

  熟?社会与陌??社会2019-03-10【摘要】费孝通先?将中国传统乡村论述为“熟?的社会”,本?认为乡村的熟?社会与城市的陌??社会主要是“?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个是循环论,另?个则是进化论。【关键词】熟?社会;陌??社会;乡村;城市近?读了费孝通先?的《乡?中国》后颇有感触。费?先?关于中国传统乡村的认识可谓鞭辟??,尤其读到他将中国传统乡村论述为“熟?的社会”时更是深有触发。虽然,中国社会?改?开放以来有了很?变化,但中国传统?化中存在的顽强抵抗?使中国社会的?活?式,特别是乡村社会的?活?式依旧没有西?化,所以费?先?在上世纪40年代对中国乡村的定位依然适?。古?的智慧其实总是闪光的,正如当今每当?临经济危机?们还会去翻看《资本论》?样。乡村与城市的?元分割不仅仅因为前者是??从?地中?给,后者以?资?存;更重要的是?活?式或者说?化的不同。费孝通说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在纵向上是历史趋向,依此思路,在横向上应该可以看做农村和城市。费?先?的社会划分具有横向性主要是因为城市与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于城市,在乡下?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打开国门已有近?百年,学习西?的东西已经普遍得像厨房?的调味品味精。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个家族的,??和哪家共祖坟,哪家有事出多??是有清晰的?理界限的。乡村社会的团结?量依然是“?情味”,纵然如今现代经济已深??常?活的每个?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理联系并不会?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量弱。从?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优势并不太?。因为中国??古以来的?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论?到哪?中国?摆在第?位、?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的形式来实现这种?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的居民?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出?的村?的?切礼仪性的和个?的关系,因为那?有他所属宗族的祖?和祖祠。”①中国?“家”的概念是不能?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家?邻?居的农村,城??相互的?常联系和见?的频率少了。但这种乡村与城市间社会团结的差距相对于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就?得多了。从法理上说,在中国农村政府的(或说官?的)?政、政策是在?们??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们??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情往来的族规是从??内化的或者说是??的。?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信服,?家办事还是最好?契约条例、?规章落笔成?较为安?。?这种安?与村??的相?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已,?于?理上使对?不安或使对?承受周围?的“另眼相看”?带来的压?则?的多,因为这?是陌??的社会。?在熟?社会?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失信了,他?活圈?中的?或者说他所?活的村庄?的?会都知道,下次准备与他打交道的?都会?存芥蒂。?在城市即使某个?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知道他曾经有过失信?为,但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传统乡村社会?常的请?办事是不需要送礼的,?城市是较注重送礼的。因为?多数情况下在中国传统乡村?家是由?份“?情”来记住别?的好处的,以便于将来有机会还?份更?的“?情”。这不但是??的??债务偿还了,更多的是在还债的同时让对?有?种要返还债务的感觉。费?先?认为这也是乡村社会维系往来、维系社会团结的原因。鲁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中讲?本?关于恩时说:“在公认的社会?际关系中,巨?的?恩感推动每个?本?竭尽全?以求报恩。”②同在儒家??化圈中,虽然中国?没有?本?那么强烈的“难以报恩于万?”的?理负担,但在中国乡村当有恩于?的?需要时他们还是会提供?偿帮助的。很多时候他们的?为并不过分拘于理性,“?情”是没有具体数字衡量的,它只有??之分,?这个??也是依?们传统?化中??内化的风俗来划分的。在城市中?们之间并?没有费?先?写的“?情”交往,但在?多数情况下更多的是理性的,可计算的交往。城市?因为多是陌??间的交往,所以在交往时对??利益的计算衡量就?然出来了。?乡村?们?常交往之时就不可如此,?家会认为他没有“?情味”,所以只有在正规的场合(如乡村的集市上)?们才会理性的计算。这也出现了《乡?中国》中费?先?所写到的:我常见隔壁邻舍?家?远的?上?多?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趟是有作?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当场算清是陌??间的?为,不能牵涉其他社会关系的。③这主要是绕开邻居间的“?情”。?城市更加市场化的交易则不会有如此现象。所以熟?社会与陌??社会的主要区别和制约因素与这个“?情”是分不开的。前?我已经说过,乡村的熟?社会与城市的陌??社会主要是“?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再上升?步说,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若?个是循环论另?个则是进化论了。在乡村社会的长?统治正如费?先?所?是“社会继替”的,年长者通过教化这个长者特权过程来对年轻?实施权?,?在彼此熟悉已深???的共同风俗下,?者将各种礼俗原原本本地传递给下?代?,?下?代?在长久的?常?活中积累对礼俗的知识以便逝世后接礼俗教化的权杖。这种“社会继替”所带来的礼俗变化?常?,基本上上?代是怎样的,下?代也是怎样。也就是说下?代在礼俗思想统治下的?活?式和上?辈没有什么?的区别。这样以代际为周期的循环就形成了。城市的陌??社会由于不是靠?家?致熟悉的礼俗来维持社会关系,?由?作或者说是为?活必须的劳动关系形成的契约关系来维持的。代际传递虽也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也不再是简单循环的了,不同职业间的代际流动已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需要完善的动?下促?社会的更快速分?。社会分?的加快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但缩?到个体层?,则使个体有更多选择性。从长的时间层次上看,则更像是?物物种突变更多亚种后经过?存?争、优胜劣汰的过程,也就是城市陌?社会更接近于进化论。当然这?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批?进?城市务?,与此同时?量城市?化进?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这种分?带来的影响依然没有完全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乡村不同于城市的?治系统,依然由家族、长?等传统势?所把持,由于中国?传统的民主思想的缺失,农村的民主选举依然?部分由村庄内?的家族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情”长?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即熟?社会与陌??社会的不同。【注释】①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全译彩图本)[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7.②鲁斯·本尼迪克特.菊与?[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74.③费孝通.乡?中国

  ?育制度[M].北京:北京?学出版社,1998:74.【参考?献】[1]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项探索[M].上海:上海?民出版社,1991.[2]朱炳祥.村民?治与宗族关系研究[M].武汉:武汉?学出版社,2007.[3]王铭铭.村落视野中的?化与权?:闽台三村五论[M].北京:三联书店,1997.[4]刘朝辉.超越乡?社会:?个侨乡村落的历史?化与社会[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作者简介】曾彧(1987—),?,湖南邵阳?,云南民族?学??学院社会学系2010级硕?研究?。研究?向:西南边疆问题研究。注:本?为?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场?关。0好?章需要你的?励你需要服务吗?提供?对?服务,获得独家原创范?了解详情期刊发表服务,轻松见刊提供论?发表指导服务,1~3?即可见刊了解详情被举报?档标题:熟?社会与陌??社会被举报?档地址:

篇三:“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带来的治理难点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半熟人社会”背景下中国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李晓南

  来源:《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2年第10期

  摘

  要:我国乡村社会百年变革完全打破了数千年沉淀下来的熟人社会治理模式,在半熟人社会的转型过程中,乡村治理面对诸乡村社会关系恶化、乡村治理理念政府化及乡村治理机制缺失等问题。为适应社会转型,需要优化治理结构,探索乡村治理新格局;需要建立以法律规定性为基础的自主性秩序社会;以及着力发展基于乡村素质提升的全面教育等。

  关键词:半熟人社会

  乡村治理

  困境

  对策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以“三农问题”为核心的乡村发展成为关乎社会持久发展和国家稳定富强的关键问题。在乡村社会由传统熟人社会向现代陌生人社会转型过渡的半熟人社会背景下,乡村治理改革的有效实施将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注入强劲动力。

  一、半熟人社会的意涵

  费孝通先生认为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普遍遵循共同礼仪习俗的熟人社会,后者是崇尚法理契约的陌生人社会,在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传统与现代、静态与动态、尚礼与尚理的过程性社会状态,学术界普遍称之为半熟人社会(或半陌生人社会)。

  半熟人社会是指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乡村共同体消解、基层公共组织弱化、道德和权威走向危机而现代性乡村秩序尚未完全建立时的乡村社会主体基础性价值和社会性价值混乱的过程性社会状态。首先,半熟人社会是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过渡的过程;其次,半熟人社会是乡村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秩序、价值观念的混乱状态,社会成员更多地表现为自私自利、急功近利、迷惘无助和自我丧失等;再次,半熟人社会的核心在于成员的主体性价值下降和社会服务性功能衰退,新旧社会生活秩序和价值规范体系相互冲击,社会成员内心道德律令及社会状态左右摇摆以致杂乱无章。

  二、“半熟人社会”背景下中国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在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半熟人社会,社会关系的变化与调整导致乡村治理面临诸多问题。

  (一)乡村社会关系恶化

篇四:“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带来的治理难点

  

  法治之下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辩证

  中国正历经这一番重大的变迁——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从整体而言,陌生人社会才是法治生存的土壤,但熟人社会也并非百无一是。法治之法来源于社会并服务于社会,面对新时期的社会会转型,法治该如何是好?

  熟人社会里成长不了完善的法治——这是我看完《秋菊打官司》后的冒然断言。当秋菊来“讨个说法”,村长一家人还乐乐呵呵招呼秋菊吃饭时;当秋菊把村长告上法庭,村里传来让其丈夫不堪忍受的流言蜚语时;当空挡的山谷来里扬起的警笛声逐渐远去,画面只留下秋菊的怅然和错愕时·······我所感受到的是,冷冰冰的法律在在这个鸡犬相闻的小山村里显得那样突兀和别扭。熟人社会里的依法办事经然人产生一种冤假错案的错觉——不仅被告无法接受,连旁观者甚至是原告也无法理解。

  熟人社会之所以和法治格格不入,在我看来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和为贵”与“德主刑辅”的儒家思想的影响。经过几千年的封建文化的传承,儒家思想早已深入中国人的骨髓。“厌讼思想”古已有之,分庭抗礼则为人们所不齿。这是思想根源所在。第二,不愿打破业已建立的亲密关系。在熟人社会里打官司,“伤感情的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这种不通情理的做法显然影响其与熟人社会范围内第三人的关系。第三,熟人社会自由一套纠纷解决机制。处理靠血缘关系的控制可以解决一部分九分之外,道德教化,风俗习惯也易于发挥作用。熟人社会力有着能让他们信服的权威——村长、族长抑或其让他德高望重的长者。公权力也是他们的权威,但往往是一种陌生的,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权威。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标志,从这一角度看,排斥法治的熟人社会可以说是落后的。可是不管你爱与不爱,问题就摆在面前。我们所能做的不是盲目抱怨熟人社会的一无是处,而是应该理性地看待并从中发掘出一些有利的因素。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法律史整个人类社会的工具,它存在的目的不过是要解决人们行为交叉部分的纠纷,从而维系人类社会的秩序,那么,熟人社会存在的纠纷解决机制如果以适当的形式规范化,必然可以发挥出其本身的优势。当然,如果要始见于当下社会,这定将是一项艰巨而又繁复的工程。

  与熟人社会相对应的是陌生人社会。这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经济的高度发展、人们的紧张生活导致即使是较近生活圈里的人们也互不关心。在这里,陌生人社会为法治发展莱托了一篇广阔的发展空间。经济规模的扩大,人员流动的增强,公共服务适当社会化程度提高······这些因素都削弱了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这个社会需要靠制度、七月、法律来维系。不一样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背景就意味着需要建立起另外一种权威来化解社会纠纷,而这冰冷去额正好与陌生人之间关系特征相契合的法治,就自然而然地凭借其中立性、公正性、权威性承载起社会成员最普遍的信任。

  不可否认,陌生人社会是一种相对更为先进的社会形势。但当下中国陌生人社会却暴露出不容小觑的弊端。首先,人形的冷漠是其一。前不久发生的“小悦悦事件”便是很好的例证。一个年仅两岁遭遇车祸的女童,七分钟之内竟遭受了十八个路人的冷眼旁观和无动于衷。这比起《秋菊打官司》中作为被告的村长连夜送难缠的秋菊上县医院真有天壤之别。其次陌生人社会下诚信缺失,引发道德危机。随之而来的是矛盾纠纷的加剧,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导致社会硬性成本的提高。另外,随着人们关系的紧张化和陌生化,协商、调解等低成本纠纷解决方式的使用率降低,纠纷化解逐步向诉讼靠拢,但只法院不堪重负。

  中国正处于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转型时期。其法治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方面,它既不能否定熟人社会上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的现时,另一方面,又必须考虑陌生人社

  会存在的种种问题。可谓是遭受两面夹击。事实上,面对我们应该换一种思路来看待现实。熟人社会作为陌生人社会的矛盾对立面,其中哟放的缺陷正好为另一方的优势所补。因此,只有秉持辩证的思维才能处理好当前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相融合的关系,从而构建出真正属于中国本土的法治。

  两者的辩证关系体现已经可以从现行的法律制度中窥见一斑。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传统法律意识对法治现代化进城和法治国家的实现起着消极影响。由于传统法律意识属于思想的范畴,因此必须以思想手段加以解决,这就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产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求司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是法治的要求,它符合了法治现代化进程的趋势。社会效果即司法裁判应为人们所接受。这是对上习惯于熟人社会千千万万个秋菊的回应。只有被人民大众所个防范认可的才能谈得上法治。尽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三个效果”之间存在着一丁点紧张关系,并且在实践中也可能存在着一些误区,但必须肯定的是它的出发点——立足于现实,正确看待熟人社会与陌生热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值得肯定的。

  第二,调解机制的构建。熟人社会里的纠纷大多以第三方调解方式解决。调解至于诉讼,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相对而言,调解更为便捷。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它不必受繁琐而严格的程序法限制。甚至可以在不违背法律强行性规定的基础上,在实体层面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于尊重了当时人的意志,调解方案就易于为当事人所接受并得以自觉履行。执行难的困境由此得以相应环节。既然纠纷处理结果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并能够被最终落实,那么相较于诉讼之下的“硬判”显然更有利于是矛盾在当事人心理层面得以彻底解决,从而消除潜在的不和谐因素。目前随着《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的出台,以及任腾敏调解委员会制度的构建,调解机制正得到逐步的贯彻并完善。

  当然,熟人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辩证关系的时间没有也不应该有止于此。在我看来,对于逐渐淡化的熟人社会,我们应该从人际关系和谐融洽以及纠纷解决高校、低成本这两个方面来借鉴并发挥其优势,构建相应的法律和社会制度。而对于逐步深入的陌生人社会,我们应该在维护现有法治的同时随时准备应对其发出的各种挑战。其中就目前而言,尽力诚信机制,加强道德教化是当务之急。

  中国法治路漫漫,只有理性看待熟人社会

  与陌生人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正视现实,各取所长,才能探寻出法治进展的正确方向!

篇五:“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带来的治理难点

  

  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

  中国与西方,在文化上有一个非常重大的差异,中国的文化是一个伦理本位的文化,而发端于古希腊的西方文化则是一个契约本位的文化。

  造成这种差异的经济根源在于:中国是一个农业立国的国家,在农业生产中,在当时,集体的力量是至关重要的。而处于生产中的人

  们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同一个家族,同一个部落的人们,这种环境中,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伦理道德无疑是最有效的、最经济的,比契约、法律的社会成本要低得多。

  古希腊是一个经商业立国的地区,而商品贸易的进行是不可能只局限于家族内部,某一地域内部的。地中海独特的地理条件,使得古希腊的海上贸易极为发达,商品交换越出了国家、地域的界线。在这样的范围、条件下,要建立起相互相信的关系,伦理和道德显然已是不够了。于是也就出现了契约、法律等强制性的规范。而且,由于商品交换必然是一种等价的劳动交换,也就要求交换主体在交换中,在劳动中的地位的平等性,而这是家族伦理规范所不能达到的。只有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契约、法律才符合这一特征。于是,契约、法律成为了西方文化的重要内容和根本性的特点。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这一差别,会发现一个更为引人深思的现象。

  伦理本位的中国文化,是以家族为其制度基础的,在家族的内部是一个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情感、血缘纽带的作用极大。所以,就导致了在中国社会中,人们都倾向于寻找一种“熟人社

  会”,重视以人情、血缘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事务,在更大一些的范围里,地缘关系也会有重要的作用。亲戚、朋友、老乡的作用便是伦理本位文化的特殊产物。而对于“陌生人”,是非常难以融入“熟人社会”之中去的,建立相互信任就更加困难了。

  契约为本位的西方文化,是以外在于人情、血缘的契约、法律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因此,西方社会在本质上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只要相互间能以平等的身份达成契约,形成法律,就能建立起一种外在强制力约束之下的相互信任。在这个“陌生人社会”中,“熟人”、人情,血缘是没有意义的,或是意义不大的。

  “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差异对人们的行为,对人际关系有何种影响呢?这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篇六:“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带来的治理难点

  

  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人际信任的构建2600字

  随着社会的发展,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交网络越来越普及。在这两个社会中,人们对彼此的信任程度也不同。熟人社会的人际信任比陌生人社会的更强,根据这两种社会的特点,本文将尝试探讨如何构建和维护人际信任。

  首先,建立熟人社会中的人际信任。熟人社会以家庭、学校、小区以及某些特定场合中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熟识为主,这些熟悉的人及他们之间多年的交往,构成了熟人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人们可以熟悉,了解彼此,建立互信,并有把握彼此的言行。为此,在建立熟人社会的人际信任时,要注重沟通,多多去关心周边的朋友和亲戚,相互给予关爱、信任,积极参加一些聚餐、社交活动等,以此带动这种人际信任在朋友圈更加深入。

  其次,是建立陌生人社会中的人际信任。陌生人社会是个陌生的交集系统,由一系列无法预见的人和相互陌生的行为组成,也就是说,每个人只能依靠经过考验的各种规则和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此基础上可以建立起紧密的人际信任。为此,在建立陌生人社会的人际信任时,除日常的握手、微笑、交谈等社交行为外,还要在一些重要的场合多参与,主动提出自己的见解,体现自己,关心社会现象,不断学习,这样才能在一定时间内建立起比较紧密的信任关系。

  此外,一般来说,在熟人社会或陌生人社会的人际信任的构建过程中,都应注意公平、公正,尊重、原谅,理解、信任,主动礼貌。特别是要注意保护自己隐私,不要随便提供个人信息,与人建立起正当信任关系,以示尊重他人,避免非正当行为。最终,构建和维护人际信任不仅仅只是双方关系,更是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进步。

  总之,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的人际信任构建,要以沟通深入、传递正能量、维护自身权益为基本准则,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来促进相互尊重,建立起良性互动的关系,以促进人际信任的稳定发展。只有这样,每个人在社会中才能更加安心、和谐、开心地做人,从而让社会更加安定、繁荣昌盛。

篇七:“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带来的治理难点

  

  陌生人社会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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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德化的乡土社会

  怀着无限的眷念和惆怅,人们依依不舍地离别了故土,奔波在没有烈酒,没有问候的异国他乡,融入了陌生人的世界,故土乡情依稀只在淡淡的云烟之中。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歌于斯,哭于斯。在熟人社会里,人们几乎不需要法律和法院。除非事干重大,争议不会被诉诸官府,法律只在那遥远的地方,更多地是一种潜在的威慑。人们按照风俗习惯,乡土人情在此生生息息。这些代代相传的道德、习惯、风俗已浸润在人们的骨髓之中,成为人们共奉的律条。它们通过街谈巷议,耳传身授得以传承、推广和执行。

  乡土社会中冷落专职的警察和保安,因为每一个人都不自觉地充当这样的角色。当陌生的面孔出现在桑间陌上之时,人们会对其投以新奇和警惕的目光。一旦出现警情,共同的利益使得人们舍身忘我,共赴灾难。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相依为命,互为保险。

  熟人之间好办事,交易一般不需要合同。人们相互知根知底,对于交涉对象的信用了如指掌。个人的家底构成物的担保,个人的亲友是潜在的人的担保。交易出现闪失,责任方往往求亲告友,东拼西凑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以维护自己

  和亲人的荣誉。受害方也会动用一切手段甚至“骂街”-一种虽然过分但却行之有效的舆论监督-迫使对手践行诺言。在熟人社会里,失信意味着失去人缘和关系,失去生存的依托和乐趣。

  乡土社会里的纠纷一般不会惊动法官。少部分人因为饱经风霜,德高望重而被公推为纠纷的裁判者-土法官。没有国徽在肩,没有钢枪在手,众人的信赖是他们的权威所在-“正义根植于信赖”。他们有时和若春风,有时威风凛凛,有如口含天宪的法官。合乎公理的裁决如果不被遵守,冒犯者将受到公众的一片谴责,以至低下桀骜不驯的头颅。

  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是记者,每个人都是评论家,茶馆酒肆就是最佳的自由论坛。畏惧于街谈巷议和一双双熟悉的眼睛,人们循规蹈矩,谨小慎微,因为“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唾沫星可以淹死人。为什么不轨的行为常发生在远方?因为那里没有熟悉的目光!

  不过乡土社会远非牧歌一首,桃园一片。如若失去国家监控,乡土社会可能落入豪族、绅衿之手。他们操两可之词,行一己之利。结党营利,上下其手;恃强凌弱,独霸一方。铁腕人物如雍正皇帝当日就深为其苦。如何尊重乡土自治又确保其不离国法的大格是法治的难题。

  二、碎片化的陌生世界

  徘徊在都市的街头,身边流过一张张陌生的面孔。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这样刻画现代社会的陌生性:“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威胁我们,如犯罪。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在收音机、电视或报纸上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新闻。当我们乘坐公共汽车、火车或飞机旅行,我们的生命便掌握在陌生人手中。如果我们得病进医院,陌生人切开我们的身体、清洗我们、护理我们、杀死我们或治愈我们。如果我们死了,陌生人将我们埋葬。”没有共同的历史和生活培养,难以产生共同的传统和信仰,陌生人之间因此缺乏共同的道德准则-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在一次一次的“观念更新”过程中,神圣的理想已经不再,浪漫的情怀早已更改。人们从崇拜领袖、权力,到崇拜金钱、明星,直至什么也不崇拜-上帝已经死了!人们不再为理想而泪流满面,也不再为神灵而仰视天堂。一如张汝伦所言:“历史和先贤不再神圣,不再崇高,不再让自己感到惭愧和渺小。相反,谁都可以对在遥远的历史空间中闪烁的星辰轻蔑地摇摇头,甚至吐上一口嫉恨的口水”。

  北大法学院的卢晓光先生叹道:在这个世界上,传统不存在了,共识不存在了,底线不存在了,基础不存在了,即使存在也只是在一个有限的社群中存在,一个团体中存在,一小撮人中存在,总之一句话:公共性不存在了。人与人之间即使有理解,也没有认同;即使有尊重,也没有赞同。诚如帕斯卡尔所言:“我们想抓住某一点把自己固定下来,可是它却荡漾着离开了我们;……我们燃烧着想要寻找一块坚固的地基与一个持久的最后据点,以期在这上面建立一座能上升到无穷的高塔。但是我们整个的基础破裂了,大地裂为深渊”。通天塔

  倒了,地基都毁了,每个人的言语都已被变乱。个人的言语既已变乱,我们只能凭着上帝的话语(道)行事,至少我们信仰上帝只有一个,它的话语就也只有一个,但可怕的是现代社会中,“上帝已经被谋杀”!上帝死了,但上帝的位子还在,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那个位子上坐坐,摆出什么样的怪样子都行,而且愿意坐多久就可以做多久。没有人赶你,也没有人有“权利”赶你!

  才子们的感叹通常是需要打折的。不过即令如此,这如歌的感叹也道出一个确切的信息,-世界真的变了。

  三、法治的诞生

  陌生人社会形成的直接后果是道德与权威的碎片化,道德控制社会的能力直线下滑。弗里德曼认为,现代社会是多元的,权威趋于减弱并越来越分散。当习惯的力量减弱,当权威受到质疑的时候,对正式法律的需要就应运而生了。法治国家的经验表明,权威的衰落是相对而非绝对的。美国的民意测验一再表明,美国人对国会、甚至总统抱不信任态度,但对法院尚未有这种态度。

  马克思。韦伯根据社会成员服从统治的“动机”把统治类型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享有殊誉者的统治。在这种统治类型里,社会成员之所以服从,乃是由于拜服于个人威信,崇信无知,与之相适应的秩序则是富有感情和激情的。第二类是传统的统治。在这种统治类型里,社会成员之所以服从统治,乃是基于传统神圣的观念。第三类是理性的统治。在这种统治类型里,社会成员之所以服从统治,乃是由于他们相信规章制度是合理的,统治是合法的,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秩序是由利益决定的,是理性的。

  我国社会正从韦伯所言的第一、二类社会向第三类社会转型。传统权威的衰落,统一价值的瓦解使得社会面临秩序危机,各种社会关系日趋紧张。作为道德规范替代品的法律规范尚未能现实地成为公众的行为规则,失范遂成了政府和人民的心头之痛。近些年来,“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

  “的口号充斥报刊杂志。有人轻易地指斥其为官样文章,其实这些口号的背后隐含着在传统权威失落之时,人们对一般的、相对稳定的行为规则的诉求,是从道德化社会向法治化社会转型的信号。

  当道德变化无常的时候,法律就成为共同的信仰;当传统权威日薄西山的时候,法院就成了神圣的殿堂。这是一种相当微妙的现象,它影响到多数形式的权威,包括宗教权威、领袖与知识分子的权威。传统权威的减弱和解体在某种程度上是无法避免的,它是社会多样性和文化、道德多元主义的结果。所有这些因素都减少了个人信用和私人合同的力量,也减少了权威的力量,并导致使用法律和诉讼手段的增加。

  道德解体了,权威衰落了,法治和法官诞生了。

篇八:“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带来的治理难点

  

  10级

  刘雅洁

  冷漠——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阵痛

  费孝通先生在其著作《乡土中国》中提出了“熟人社会”的概念,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们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教授贺雪峰在《新乡土中国》中,提出了“半熟人社会”的概念。依据这一理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正在由“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型,基本上处于“半陌生人社会”;广大城市则正由“半熟人社会”

  向“陌生人社会”转型,基本上处于“陌生人社会”。美国学者弗里德曼有一段关于“陌生人社会”的经典描述:“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也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

  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这首先是一种进步。”。“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它弱化了“法制”的功能,淡化了“竞争”的激励,导致社会管理丧失积极性和创造性,更为严重的是,它还可能引发社会腐败泛滥,导致整个社会风气败坏。费孝通先生认为,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在越来越大的社会空间里,人们成为陌生人,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因为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能通过制度和规则,建立起彼此的关系与信任。契约、制度和规则的逐步发育,法律就自然地成长起来。“陌生人社会”意味着经济规模扩大、人员流动性增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提高。

  在转型的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们周围的人越来越多,但令人叹息的是人情却越来越淡薄,社会越来越冷漠。以至于有人说,我们每个人不过是活在情谊虚假繁荣的“扮熟人社会”中。

  2011年7月23日,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在几度宣布“没有生命迹象,停止搜救”之后,小伊伊被从废墟中救出。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用“奇迹”来推诿和掩饰,暴露了政府的冷漠和道德的缺失。

  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压,18名路人视而不见,堪比鲁迅笔下的看客,最后一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可惜,小悦悦没有像小伊伊那样创造中国“奇迹”,离我们而去。面对倒地的2岁女孩,社会良心与社会信任泯灭殆尽,善良的陈贤妹却被别有用心的人质疑是想出风头。这一切,拷问着民众的道德与良知。

  2011年10月23日,广州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只有两个护士为刘冬梅接生,护士根据主观经验判断孩子死亡,没有使用任何仪器检测,也没有实施抢救。闻讯赶来的家人在妇产科处置室厕所的地板上见到用塑料袋装着的孩子。他们发现孩子竟然还活着!这又掀起了新一轮的对医疗机构的质问。近年来,误诊、过度医疗、乱收费屡见不鲜,公众的医疗焦炉与日俱增,医患关系持续紧张。透过这次事件,我们看到医院内部乱象林立,出现一系列违规之举,当职的医生护士职业操守何在,医德伦理何在?

  2011年11月16日,甘肃庆阳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限载9人的校车搭载幼儿及教师63人超速逆行,与向西行驶的东风牌自卸货车迎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这次事故折射的不仅是教育或超载的问题,还有留守儿童的监护、农村学校资源配置不足、民办幼儿园的政府扶持问题、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安全责任问题、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执行难问题等。“撤公车、兴校车”成为探讨如何进行改革的众多途径中呼声最高的方式,“特权车,只应属于学生”的感叹再一次凸显了民众对政府管理不力的质疑。

  透过一幕幕的惨剧,凸显的是政府管理人员的冷漠、不同从业者的冷漠、每天与我们擦肩而过的路人的冷漠??互不信任让人的情绪变得负面,同时更增加了社会运行的成本,我们每个人在对他们漠不关心的同时,我们自己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从“撑腰体”的广泛流传、浙江德清的“特权校车”等我们看到,人的内心始终在向往温暖,良知和传统美德远未消失。

  “陌生人社会”并不必然伴随着冷漠。如果说在“熟人社会”,日常生活更多地可以通过道德来实现自律和他律,那么在陌生人社会中,彼此不熟悉、人员流动性强等因素会削弱道德的他律作用。这时就需要建立起法制的权威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一个高度法治化的社会,法律制度凭借其中立性、公正性、权威性承载着社会成员最普遍的信任。彼此陌生的人交往时,尽管他可能并不清楚对方的状况,但会相信一旦出现欺诈失信行为,可以通过正当的方式“讨到说法”,也相信能得到公正的裁决。所以说,社会冷漠并不是现代社会不可医治的顽疾。我国目前处于“半陌生人社会”,加上社会治理结构也处于人治向法治转型的过程中,道德的调节作用难以发挥出理想的水平,法制的权威又还没有真正确立,“冷漠”作为一种阵痛,也就难以避免。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法治社会和以德治国战略的推进,特别是发达的现代信息传播能力和现代

  信息技术,将重振社会舆论对道德自觉的压力,可以预见,“冷漠”的末日已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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